买卖合同

时间:2024-05-13 23:47:41
精选买卖合同范文锦集7篇

精选买卖合同范文锦集7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买卖合同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买卖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月___日

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按下列条款成交所订家具的买卖。

一、 家具名称、商标、规格型号、数量、基料及金额:

基 料 价 款

家具名称 商 标规格型号

名称 等级

数量单价

十万千百 十 元 角 分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 定规格家具图纸提供办法及要求:

甲方自定规格的家具,甲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图纸一式两份交付于乙方。乙方审定认可的,由乙方卖场销售人员签名(盖章)后,将其中能够一份交还给甲方留存。

三、 具的质量标准、验收方法和要求及处理方法:

本合同的质量按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具行业标准》执行。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甲方在验收中发现数量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对质量有异议的,可在《上海市家具行业“三包”规定》所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知悉或应当知悉甲方有异议后,有义务按《上海市家具行业“三包”规定》办理,并及时告知甲方。

四、交(提)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本合同所订家具由:

1、乙方在_______年____ 月____ 日~____ 日间送到甲方指定的(任选一项) 地点: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路_____弄____号_____室。

2、甲方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日到乙方处自题。

运费约______元由______方负担。(若由甲方负担的,乙方应凭合法单据按实结算)

五、 结算方式、期限及订金:

双方同意在脚(提)货时,以现金方式银货两讫;甲方若以个人支票、信用卡结算的,款到乙方帐户后三日内交付产品。甲方给付乙方合同总价款10%以下的定金,计人民币______元;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价款。

六、 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不能交货的,双倍返还定金。

2、甲方逾期提货、付款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计算方式均为:价款的万分之______×逾期的天数。

3、乙方向甲方出售的家具如有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名优标志、认证标志、厂名、长址、产地,或者其他欺诈行为的,应当依法增加赔偿,即乙方先赔偿甲方的损失、再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家具的价款的一倍。

七、 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请求卖场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调解; 3、或者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办理:(√)

2、向卖场所在地行政管理机关申诉; ( )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人民法院诉讼。

八、 其它约定事项:

本合同须经甲、乙双方及卖场主办单位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能够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相悖,应服从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乙方撤离卖场的,由卖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民事责任。

买 方 卖 方 卖场主办单位

甲方姓名(签章)________ 单位名称(签章)_________ 单位名称(签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本合同一式三联,第一联买方存,第二联卖方存,第三联卖方主办单位存。

买卖合同 篇2

甲方(卖方): 电话:

立契约人:

乙方(卖方): 电话:

单位: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依据《房地产管理法》和有关规定,共同就下列商住房买卖事项订立本契约,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座落在开发区商贸城A栋自东向西第 间出售给乙方,计售面积 平方米(按国家规定计算建筑面积)。

二、该房屋销售价格:商住房单价 元/平方米。销倍总额元,大写元。订房时乙方向甲方预付房款底价的%,为 元,大写 元。工程主体结束时再付 %,为 元,大写 元,余款待甲方交给乙方商住房时(交房日期为 年月 日)一次付清全部余额款为元,大写元。

三、超过付款规定日期十天不付清全部房款的,该契约无效,此房由甲方另售。

四、商住房交付使用后,甲方并提供一切过户手续,帮助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费用乙方负责,土地使用证由甲方办理。

五、双方应承担的责任

1、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

房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2、甲方负责法定保修期内(壹年内)的房屋维修,逾期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取得房屋所有权后,有权按规定享用该房有关的公用通道和公共活动场所,乙方必须服从统一管理,爱护公共设施,如损坏按规定价加二部赔偿。

4、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违约责任,乙方不能按预期向甲方付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规定向乙方交付房屋,每超过一日,由违约方向对方承付房款0.3‰的违约金。

6、本契约在履行中引起的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7、本契约经甲方、乙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8、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9、双方约定一的其它事项:

甲方:乙方: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3

甲方(卖方):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 ……此处隐藏1243个字……合同附件及产品说明书进行验收。

第九条 标的物验收:

1、到货验收:在设备到达标的物使用地:泰国,由双方共同进行验收;

2、安装调试进料运行验收:设备在出卖人指导下安装调试结束,调试和运行验收由双方共同进行验收;

3、运行期的验收:在设备投入运行正常一年内,由双方对设备运行以来的.质量和技术性能共同进行验收;

4、在到货、安装调试、正常运行三个阶段的验收期间,买受人书面通知出卖人参加验收,5个工作日内出卖人没有到达买受人设备使用地点参加验收,则视出卖人同意买受人自行验收,所有验收的结果,出卖人无条件认可。

第十条 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出卖人现场指导标的物的安装、调试和技术培训工作,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内;买受人负责安装。

第十一条 结算方式:凭买受人60%合同总额的汇票传真件,出卖人发货,货到南京港由双方进行初验收合格后,出卖人提供17%全额增值税发票,买受人支付汇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付合同总额的30%,余款待产品使用壹年无质量问题付清。付款形式:汇票。

第十二条 标的物供货范围:详见合同附件一。

第十三条 标的物技术协议:详见合同附件二、合同附件三、合同附件四。

第十四条 出卖人提供的服务承诺:详见合同附件一。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出卖人承诺严格按合同约定的期限、质量、数量履行供货义务;不因任何理由而解除,若出卖人违约,自愿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出卖人不执行生效后合同,承担合同总价款20 % 的违约金,或者承担买受人因此而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2.不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每推迟一天承担合同总价款 0.1% 的违约金,或者承担买受人因此而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并在买受人重新指定的交货期内交付标的物;

3.不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全部标的物,承担没有交付标的物价款 20% 的违约金,或者承担买受人因此而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并在买受人重新指定的交货期内交付标的物;

4. 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技术性能指标和买受人的使用要求,承担合同总标的额 20% 的违约金,或者承担买受人因此而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因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买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随机提供的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详见合同附件一。 第十八条 随机提供的资料:详见合同附件一。

第十九条 本合同生效日期:自 起生效。合同共陆份,买受人叁份,出卖人叁份。

第二十条 其它约定:

1、合同附件一、合同附件二、合同附件三、图纸(图FY304-10BD号)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出卖人不得转移生产厂址或转包其他单位生产,经买受人同意,其他单位生产或配套的设备、部件等发生质量问题全部由合同出卖人承担更换、维修、赔偿责任。

3、如因本合同标的物引起侵权行为,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买受人由此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年月日:

买卖合同 篇7

出卖人:

买受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使用区域

第二条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原则上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数量月均交(提)货,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协商。买受人提货量特殊时,应提前天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尽可能满足买受人的需求;出卖人遇特殊原因(如设备大修、电力供应不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致使不能正常生产影响供货能力而不能完全按合同约定数量供货时,应及时通知买受人,并双方协商对交(提)货数量作相应调整。每天实际交提货数量,买受人提前一天电话通知出卖人。

第三条 质量标准:符合GB/175-20_《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

第四条标的物验收、检验标准、方式:按GB/175-20_国标规定,委托出卖人在同编号水泥中抽取试样,签封后保存90天。买受人对水泥质量有疑问时,应当自提货之日起90天内提出,买卖双方将签封的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如检验不合格,出卖人将赔偿买受人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检验费用;如检验合格,检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质量按GB/175-20_国家标准检验,以出卖人在同编号水泥中抽取试样的检验结果为验收依据。出卖人应在每批水泥出厂时向买受人出具3天强度报告,并及时补报28天强度报告。

第五条合同损耗标准及计算方式:散装水泥以出卖人地磅计量实数为准。买受人有异议可共同利用第三方贸易磅进行磅差检验。损耗按浙江省散办规定执行(合理损耗≤3‰)。

第六条 交(提)货地点:由买受人自行到出卖人公司内提货。

(注:买受人可委托运输人负责提货,并与运输人签订运输合同,由买受人向出卖人办理委托书等文书,交货地点为买受人使用地点。)

第七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单价为暂定单价,如遇厂家价格上调,按双方同意的单价结算

。2、双方每月办理一次结算,每月最后一天为结算截止日,结算凭据为双方确认的订货清单、现场收货人签字的送货验收单。出卖人在货款结清后出具正规税务发票给买受人。买受人需在每月10日前将前月结算货款支付给出卖人90%,余额在最后一次结算后,一个月内付清。

3、买受人若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拖欠款不能超过60天,如发生超期拖欠,其拖欠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第八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买受人不按约付款;

2、买卖双方对水泥价格调整无法一致时,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并在解除合同的七天内结清货款。为此双方互不承担调价产生的其他责任。

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因不可抗力(如遇台风地震火灾战争等)因素形成时,双方享有不履行合同的免责权。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买受人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双方盖章后生效。

出 卖 人 买 受 人

买受人(章): 买受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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